閒日中午,晴朗溫暖,巴士乘客稀疏。兩個並排而坐的三、四歲小童一起唱歌,配合手部動作。
兩人來自同一學校,大家懂得相同的歌,於是一首接著一首,越唱越興奮,音量也越來越大。
突然,一把女聲以更大的聲量蓋過歌聲,說:「我都欣賞小孩子唱歌,但唱歌要分場合,在私人地方,家裏唱可以,公眾地方就會騷擾別人....。」
其中一個小童的婆婆連忙表示不好意思:「是的,是的...應該輕聲點...(對小童說)你們輕聲點,不要騷擾別人。」
小童闔上眼睛,一會兒又張開眼睛,相視而笑,歌聲再起。婆婆連忙提醒她們小聲點,卻因說了「會被人投訴」、「有些人不欣賞你們的歌聲」等說話而惹怒剛才的女人。
女人連珠炮轟:「...巴士是公眾地方,唱歌騷擾別人...我是欣賞小朋友唱歌的...你歪曲我的意思...你怎樣教孩子的,你根本不懂得教孩子...」
婆婆不再答話。只有一把女聲,說夠了。車上回復平靜。兩童繼續唱歌,只是,在成人的管制下,輕聲地唱。有時只見口形動作,沒有聲音。
下車時,其中一童問:「我哋好曳呀?」
婆婆說:「不,你們都乖。」